为了加强就业引导工作,进一步做好向国防科技工业输送优秀毕业生,向西部、向基层一线输送优秀建设者,营造“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就业氛围,在毕业生中发现典型、表彰优秀、形成示范,学校增加了“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的奖学金额度。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申报,认真实施。
一、奖项设定及评选条件
“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当年毕业的非定向本科毕业生、春季和暑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生。
“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奖项设置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的额度为5000元/人,一等奖学金的额度为2000元/人。
评选条件如下:
(一)特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
3.品学兼优,科研工作、社会实践等成果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4.就业单位为国防系统内企事业单位(航空、航天、航发、船舶、兵器、核工业、电子等领域和部队系统等);
5.就业地域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一线,并有意愿扎根国防企事业单位一线建功立业。
(二)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
3.品学兼优;
4.就业单位为国防系统内企事业单位(航空、航天、航发、船舶、兵器、核工业、电子等领域和部队系统等);
5.就业地域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意愿扎根国防企事业单位一线建功立业。
以上奖学金的评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就业过程中有申请违约的记录;
2.因学业原因导致学制延长;
3.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及以上处分的记录。
二、评选方式
(一)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8日(周一)14:00
(二)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
请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至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2021届春毕业生国防就业奖学金-学号-姓名》。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bh2ygb@126.com,邮件标题为《2021届春毕业生国防就业奖学金-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并抄送自己所在年级辅导员的邮箱。
电子版材料应包含以下文件:
1)奖学金申请表,文件命名为:《附件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申请表_申请人学号_申请人姓名》
2)奖学金申报汇总表,文件命名为:《附件二: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汇总表_申请人学号_申请人姓名》
注意:电子版材料中不得包含个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出生年月信息,请大家仔细核对材料及提交要求。
2、纸质版材料
提交至F822。
1)奖学金申请表
2)奖学金申报承诺书
(三)评选
“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在汇总申请材料后,将根据申请情况,依据评审条件,考虑学校就业引导重点地区、艰苦地区、重点行业、艰苦行业等因素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拟获奖名单在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联系方式
“振兴国防就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赵 敏 电话:82317890
学院联系人:年级辅导员
四、本办法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注:面向对象是春季毕业的非定向研究生,因为评选主要条件是依据就业单位,所以要求是在就业管理系统中已经提交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如果已经完成单位签约,但是还未提交到就业管理系统,需要同时提交三方协议的复印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