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通知
为培育卓越学术人才,鼓励和支持高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继续潜心探索学科前沿,并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现启动2025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者条件
1.在校全日制非定向2021年或 2022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2.课程学习及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成绩为优秀;具备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完成具有挑战性的研究工作;
3.研究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为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前沿课题,并应与国家重要基础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等相结合;
4.研究方案切实可行,技术措施落实,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有把握取得创新性学术研究成果;
5.研究完成后,应具有参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
6.保证在获得基金资助后至少有一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7.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本项资助。
二、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本资助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结题考核工作均按照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1)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评选程序
1)申请者经导师同意后,提交申报材料(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系统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导师审核
导师根据申请者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以及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申请人条件、选题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预期研究成果能否实现等给出审核意见。
导师审核通过,表示承诺若该生获得基金资助,将在基金资助年限内继续给该生发放不低于原标准的助研金。
3)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分配的指标名额,组织7名以上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条件、选题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学位论文研究的创新性、可能达到的学术或技术水平以及预期成果可行性等进行评审,按照学院分配指标择优推荐资助项目。评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5 日;
学院评审过程材料(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和学院公示截图)发研究生院备案。
4)学院教秘在系统中对学院评审通过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审核。
5)学院分管院长对学院推荐的博士研究生审核确认。
6)研究生院对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2.申报材料要求
1)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申请书
申请者填写并上传申请书,模板可在新版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博士基金申请模块中下载。
2)已取得的学术成果
申请者在学术成果模块中录入基金申请的支撑材料,导师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学术成果,才可作基金申请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根据不同的成果形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成果形式可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授权、科研成果获奖(不含竞赛)以及其他创新性成果等,分别在学术成果模块中对应录入成果材料。
(1)发表论文: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和北航图书馆开具的收录检索证明(带公章)。
北航图书馆收录检索内容包含:检索内容包括期刊检索类型、成果题目、作者、期刊、卷、页码、DOI、出版年、被引频次、收录号、作者单位、期刊最新 JCR 分区及影响因子和来源年份等相关信息。
对于已录用未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录用通知和导师签字的录用情况确认表(博士基金申请系统里下载)以及北航图书馆开具的来源刊证明。
温馨提示:图书馆收录检索证明电子版需导成无签名插件PDF再上传,否则不显示公章。
(2)专利:专利书及专利局授权书(受理状态不算)
(3)专著:著作全文。
(4)省部级获奖:获奖证书。
(5)其他创新型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3.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收到通知后,务必通知到每位相关博士研究生,组织好申报工作:
1)4月7日前:申请者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
2)4月7日-4月29日:学院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3)4月30日前:学院完成系统审核。
三、其它事项
1.申请者必须保证相关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2.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审。
附件1:《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校研函字〔2020〕22号
附件2: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系统申报操作流程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