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党建
党风廉政
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30   作者: 访问量:

各教研室:

“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学校对关键时间节点严肃纪律的要求,杜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受节礼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生,现结合我市实际,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近期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二)要结合本教研室实际,盯紧盯住五一期间“四风”问题,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要建立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宿、报告和督办制度,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形成震慑。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发现或信访举报反映的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校纪委部门。

学院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节日纪律作为管党治党重要抓手,将纪律要求层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节日期间重点问题,持续加压发力,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节日纪律的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