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全向扫描平台竞价采购需求公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就全向扫描平台竞价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1. 采购名称:全向扫描平台
2. 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支撑运动平台 |
套 |
1 |
2 |
垂直扫描系统 |
套 |
1 |
3 |
支架工装 |
套 |
1 |
4 |
配套附件 |
套 |
1 |
3.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49.5万元
4. 商务、技术性能及服务要求
1)商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要求: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3)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送货,验收通过后质保期不低于2年。
请报名参选单位通过邮箱方式进行报名并向联系人邮箱发送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的报名函PDF扫描件,参加竞价所需提供资料
(1) 产品报价单(加盖公司公章)
(2) 产品技术偏离表(加盖公司公章)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 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书原件
请于2024年8月2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资料邮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邮寄地址:
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新主楼F1107,洪老师收,
邮编:100191,邮箱:hongtao@buaa.edu.cn
5. 公告期: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止。
6. 竞价会形式与时间:竞价评审小组将于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线上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产品报价与产品功能,依据质优价廉的原则决定竞价成交结果。
7. 联系人:洪韬,
联系电话:13601217369,邮箱:hongtao@buaa.edu.cn
8. 参与竞价单位需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不接受2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竞价,不接受分包参与竞价。
参选单位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9.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形式,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附录一、技术要求
1. 功能要求
1) 测试环境:具备兼容室内环境或室外开阔场地能力;
2) 系统具有机动能力;
3) 系统具有3m以上高度调节能力;
4) 具有固定辐射源的支撑机构;
5) 系统采用电驱方式,具备前进、后退、斜行、绕圈功能;
6) 收藏尺寸:≤长2m宽1.5m高1.5m;
7) 具有上位机软件控制功能;
8) 具有手控盒控制功能。
2. 性能指标要求
1) 支撑运动平台指标要求:
Ø 锂电池供电,支持系统工作不低于24小时;
Ø 最大行驶速度≥5km/h;
Ø 可适应柏油路、水泥板路、碎石路等路况,满足攀爬10°的斜坡,可随时驻留或行驶;
Ø 具备夜间工作的照明条件;
Ø 接地良好,配备有接地桩;
Ø 可存放在包装箱内,通过空运或者公路、铁路进行运输;
Ø 最大承重≥1000KG
Ø 运动定位精度≤2cm
Ø 运动指向精度≤0.2°
2) 垂直扫描系统指标要求:
Ø 垂直扫描系统位于支撑运动平台侧面方舱内;
Ø 垂直扫描系统最大调整高度≥3m(距地面),重复定位精度≤±0.05mm,升降速度≥100mm/s;
Ø 垂直扫描系统最大承载能力≥100KG;
3) 支架工装:可以灵活便捷拆装天线、雷达;
4) 配套附件(转运方舱):内部设有储物隔断、车体固定装置、具备防震功能,满足对系统的收纳存放功能,可以适应公路铁路运输。
5) 环境适应性要求:
a)工作条件:
Ø 温度: -20℃~+60℃;
Ø 相对湿度: 95%~98%(+30℃);
b)储存条件:
Ø 温度:-25℃~+65℃,
Ø 相对湿度:90%~96%(+30℃);
c)抗风:8级风工作,10级风不损坏;
d)防水、防风沙、防盐雾、防霉,满足运输中冲击振动条件。
6) 产品保证要求
a)质量保证要求
参照GJB74A-98《军用地面雷达通用规范》的要求执行。其他要求如下:
Ø 伺服分系统方案和设计需通过有甲方设计师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技术评审通过。乙方的图纸与技术文件应由为PDF归档版本;
Ø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单位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产品的研制。在元器件采购和复验,功能实验,环境试验等环节严格保证质量;
Ø 乙方应对产品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设备现场的及时处理,保证产品稳定、可靠地工作;
Ø 产品在乙方进行充分的试验;
Ø 乙方在本项目中若有外协项目需向甲方提交外协项目清单进行确认,必要时,甲方参加乙方的外协和采购供方的考察和选择;
Ø 严格按协议书和验收大纲进行验收和交付。
b)可靠性保证要求
参照Q/FP425.1-2005《型号产品通用设计准则第1部分:可靠性设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3000h(含电子组合、汇流环和天线座等)
c)维修性保证要求
参照Q/FP425.2-2005《型号产品通用设计准则第2部分:维修性设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平均修复时间(MTTR):≤0.5h。
d)测试性要求
系统具有自动巡检和故障诊断能力,故障定位至最小可更换单元,检测结果在主控台上报警显示。
e)安全性保证要求
按Q/FP425.4-2005《型号产品通用设计准则 第4部分:安全性设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f)电磁兼容性保证要求
参照Q/FP425.3-2005《型号产品通用设计准则第3部分:电磁兼容性设计准则》有关要求执行。
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应按照GJB151A-1997和GJB74A-1998的相关要求进行,以满足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使分系统内和分系统之间兼容工作,能经受实际工作环境中的其他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并对其他设备不产生有害干扰。
系统应在设计阶段进行电磁兼容性设计,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要参加全系统的电磁兼容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