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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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GNSS 组合惯导设备”线下竞价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5   作者: 访问量: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线下竞价采购需求公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GNSS 组合惯导设备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过采购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论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GNSS 组合惯导设备
采购学院/部门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凯 010-82338300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29.80 万元
采购类型 þ货物  服务 工程
采购项目用途 教学 þ科研 行政办公 运行保障 其他:

二、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相关政策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采购项目负责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平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

3、满足本采购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          

(二)评审方法及规则:

综合比较:根据报价材料从品牌、参数、价格、性价比、供货时间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þ最低价:满足技术指标和商务指标实质性需求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三)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028日,17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请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须签字盖章扫描)发送至zhangyongfang@buaa.edu.cn 。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0 份)邮寄/提交至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三、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惯导设备为载体提供姿态、航向、角速率、加速度、速度、空间位置、时钟等信息。支持开展实验室测试、外场车载测试、机载飞行测试等场景,采集惯导和GNSS数据,支持开展多元融合导航技术研究。


四、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GNSS 组合惯导设备 1 298000
合计(人民币,含税) 贰拾玖万捌仟元

五、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信号频点:GPSL1L2GLONASSL1L2BeiDouB1B2,双天线

测量性能:角速率测量范围±400°/s,

陀螺零偏稳定性优于0.5°/h,

加速度测量范围±20g

加表零偏稳定性优于0.1mg

航向精度0.03°,

单点定位1.2m,

RTK定位精度1cm+ppm,

数据更新率200HZ;

外部接口:1RS422、1RS232、1USB、

1路以太网、1路CAN3路输入与输出、

1路轮速传感器输入,支持本地数据记录

供电与功耗:+9to~+32 VDC,稳态功耗小于9W

外形尺寸:不大于90mm×76mm×60mm

防水等级:IP67

(二)商务要求:

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þ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实施要求并具备验收条件。

þ服务期限自   货物验收完成之日起1年。

其他:       /              

2、交付地点(服务地点):客户指定地点。

3、包装运输:

1)我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行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我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3)售后服务: 自物资验收完毕之日起,所有产品质保期1年。我方承诺提供7*24小时微信、电话或Email远程技术支持,协助安装、调试应用服务。一般性问题我方承诺2小时内给予解答,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若有必要4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质保期内,我方负责保证全部软硬件的正常运转。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系统或模块的故障损坏,进行无偿的更换和维修;我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4、保险: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    

(三)验收要求:

在交货前,我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

货物运抵现场后或安装完工后,甲方应于收到我方书面验收申请后30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报告。上述验收为形式验收,甲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并不能豁免我方因货物潜藏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

(四)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即:供应商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100%合同金额,即¥ (大写:人民币 ),同时乙方提供相应发票。

þ分期付款,合同签订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40% ;货物调试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全额正式商业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