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党务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5   作者:cc 访问量:

各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群众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

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群众评议,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做好群众评议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重要环节,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打造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紧紧围绕“提高办学质量促发展、服务师生群众树形象”开展评议。

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践行公开承诺情况,联系和服务师生群众情况,其他各方面发挥党员先进性情况。

三、评议对象和参评人员

(一)评议对象: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二)参评人员范围: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还可邀请党外民主人士、工会教代会代表等共同参与。

四、评议方法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群众评议一般可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也可以通过开设布告栏、设置意见箱、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评议的方法要简便易行,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

请各支部于3月24日前,将群众评议工作的总结电子版发至孙老师邮箱schang09@163.com